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,提高审理效率,稽查一局制定六项措施强化案件审理体制建设,推动稽查工作再上新台阶。一是加强横向协作。加强与选案部门的协作,按月分析选案数据,加强对稽查期限到期未报审理户的监督管理,预防案件长期不结现象的发生。二是狠抓制度落实。在2009年制定的案件审理相关制度的基础上,严格把关,深入推进2010年税务稽查的标准化和规范化,确保稽查质量再提升。三是为执法人员提供交流平台。定期组织大要案主查人员进行经验交流,提高执法具体操作水平,提升稽查整体战斗力。四是强化案件审理后期管理。依托新稽查系统的监督功能,加强补正案件管理,定期制作《催办单》,督促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补正的案件及时补正。五是积极实施“阳光审理”。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稽查一局2010年将邀请纳税人代表参加重大疑难案件业务分析会,充分听取纳税人对案件查处的意见和看法,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,以确保稽查执法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六是规范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制度。要求2010年审理提前介入的案件数量要达到重大案件总数的40%以上,并做到每户审理介入案件都建立相关案卷并征求纳税人意见,为案件查处排除隐患。
(稽查一局办公室/供稿)